2014年11月12日

曾經路過我的生命

下午的陽光不錯,想起了你。Hey,何先生,可好?距離我們分手已經有多久了,你還記得嗎?現在的我在距離你530多公里的城市努力生活著,一切都還不錯。可以微笑提起你了,感謝時間終是救了我。無需否認,何先生,你的微笑,或是發怒的樣子,在我心裏,依然有跡可循。

那時候呀,我以為我們會永遠在一起,未曾想過分離。年少時的滿滿愛意,也曾想過要向全世界宣告,我喜歡的人剛好也喜歡我,多麼美好的一件事。認定不會再愛別人,那時候的心境套用言情小說裏的一句話特別合適:因為有你出現過,其他人余近卿中學 好唔好都變成了將就,而我不願意將就。你用溫言細語的哄我,喜歡摸我的頭髮,背著我壓馬路,會誇我比同齡人懂事,打電話說想我了,會心疼我在飯堂吃不好的生活……

都說一個男人願意在你身上花費時間和金錢,必定是愛你的。我覺得自己很幸運,擁有了你。也曾幻想過未來,巴不得一夜之間長大才好,好跟母親說一說我愛的那個人。那時候篤定會嫁給你,還想著以後要和你生個女兒,長得要像我才好。

甚至連女兒的名字都想好了——子矜,出於《詩經》裏我最喜歡的一首詩詞:“青青子矜,悠悠我思;縱我不往,子寧不嗣音!”這些,我背地裏做的不可思議的事,何先生,你都不會知道了。

第一次遇到你,21歲,人生最好的年華。你是公司新來的同事,比我大了好幾歲,本著有代溝的想法,並沒有過多交談。在這個全世界女的都統稱美女的時代,你聽說了我的名字,好奇倍增卻不曾見過我。後來調了工作環境,陸陸續續的公司中都會見到你,慢慢熟悉起來。而你總會在上班時陪我聊天,我知道,你是在儘量照顧孤單的我,怕我在上班時一個人寂寞。在某次聚會接近尾聲時,有人突然問你,嘿,怎麼每次都不帶你女朋友過來玩。一語雙關,點到即止,我也就懂了。你笑笑沒有回答,我不八卦,自然不會多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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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appreciten at 1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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